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江苏省外居民在南京居住地申请办理的,须提交一方当事人南京有效居住证。
现役军人离婚登记须知: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省;现役军人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省。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拓展阅读:什么是诉讼离婚?
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