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清远市大学生创业补贴)

地方特产2024-04-17 19:30:56未知

清远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清远市大学生创业补贴)

  清远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学籍证明。

  应检验信息: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

  申请程序: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办理部门: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办公室

  办理电话:0763 - 3939656

  办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文化中心4楼 东403室

本文标签: 家庭  人口  人力资源  清远市  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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