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2寸、免冠、红底)。
结婚登记证件照相关要求:
《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八十五条规定 :
婚姻登记照片应当为近期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证件照,不得使用黑白照、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交的照片是否免冠从习俗。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经PS处理、合成、戴有色眼镜、表情夸张、与本人差异很大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