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政策适用范围和补贴标准
1.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3年9月16日期间,对在台州湾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给予购房补贴。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补贴范围不包括车库、停车位、储藏室等非住宅部分。
2.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不属于本次补贴范围。
二、购房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账号凭证复印件等资料。
2.向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房管局窗口提出申请。
3.经台州湾新区建设局审核,台州湾新区财政金融局复核后拨付。
三、购房补贴办理时限
申请人须在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