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12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购买商品房住宅的家庭或个人,享受阶段性购房补贴及50%契税补贴;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家庭或个人,享受50%契税补贴。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
2、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家庭或个人,享受50%契税补贴。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
申请材料
地方特产2023-12-04 01:39:24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