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审核公示要求
1.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社部门对通过“无形认证”和“网上申报”形式确定的人员的任职信息、社保缴纳情况(以养老保险为准)、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2.各县区人社部门将核查无误的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汇总为青年人才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为青年人才津贴发放人选,按程序将津贴发放至青年人才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3.申报人员有提报伪造、虚假信息或故意扰乱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津贴的企业或当事人,列入诚信黑名单,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缴违法违规所得。
4.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填报答疑、资格审核和政策解释等方面工作,并安排专人工作时间内接听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