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区出生医学证明补办
补办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新《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doc
2、在新生婴儿落户的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政府报刊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的报刊原件;
3、新生婴儿父母二代《居民身份证》、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身份信息与原接生机构记录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第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5、未办理户籍登记前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夫妻双方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关于该子女未落户的证明。
补办流程
前往原签发机构妇产科复印分娩记录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并盖章;
到新生婴儿落户的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政府报刊(一般为当地市级报刊,例如户籍在泉州,则可登《泉州晚报》)刊登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的声明(刊登格式:**县**镇**村***、夫妇(姓名、身份证号)遗失其子(女)(姓名)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声明作废),要求公示7天并取得报纸原件;
前往泉州台商投资区妇幼保健院(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东前路147号)4楼411室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再次前往原签发机构妇产科,由原出生医院填写意见及盖章;
将上述所需材料在法定工作日时间内提交泉州台商投资区妇幼保健院4楼411室;
审核提供的相关材料,等待签发。
申请补办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妇幼保健院(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东前路147号)4楼411室。
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适用于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公民;
2、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请使用钢笔或碳素笔正楷字填写申请补发原因,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提前下载,双面打印并按上述要求填写;
4、户口簿复印首页、父母双方页面,如果小孩已落户也要复印;
5、未办理户籍登记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