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群:
宿迁市行政区域内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时间:
可以选择按月、按年等定期方式缴纳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不得补缴。
缴费标准:
1.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苏社险管函〔2023〕1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2.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宿医保发〔2023〕8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由8%调整为7%,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另外每月需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元。
缴费方式:
1、电子支付:江苏税务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缴费。
2、银行缴费:中国建设银行。
3、POS机缴费:税务局委托代征代办点社保专用POS机。
缴费流程:
1、江苏税务APP缴费流程:打开江苏税务APP→登录→我的社保“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输入本人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经办机构选择“***医保局”(省系统)”→选择缴费月份→确认征收品目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确认并选择需要缴费的金额→完成缴费。
2、微信缴费流程:打开微信→在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选择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局”(省系统)→点击缴费(代人缴费)→选择缴费月份→点击“开始查询”→确认并选择需要缴费的金额→一键缴费。(选择“切换缴费人”,“添加他人身份信息”可为他人缴费)。
3、支付宝缴费流程:打开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下一步→选择本人或者为他人缴费→选择社保经办机构“***医保局”(省系统)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互助保险”→选择缴费月份→确认并选择需要缴费的金额去支付→完成缴费。
缴费注意:
1、为了保障您的医保权益,请您逐月连续参保缴费,以免因中断缴费而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2、通过银行网点缴纳的,银行打印的票据可作为社保费缴费凭证。需要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网页右下角)→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网页左下角)→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查询打印。
缴费咨询:
联系电话:0527-12366
宿城区:84380687
市经开区、洋河新区、湖滨新区:88850061
宿豫区:84465868
沭阳县:88321675
泗阳县:85219309
泗洪县:86229892
参保和待遇咨询:
联系电话:0527-12393
宿城区:82960368、82960201
市经开区:84380720
洋河新区:82668408
湖滨新区:80986810
苏宿园区:82868175、82868173
宿豫区:84465156
沭阳县:83660069转4
泗阳县:85211944
泗洪县:89886879、8061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