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子女家庭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一、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租: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租房提取额度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160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5920元。
(三)职工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
三、办理渠道及申请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1.线上办理
(1)办理渠道: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贵州政务服务网。
(2)申请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柜面办理
(1)办理渠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
(2)申请材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进行委托授权的,无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租住商品住房
1.线上办理
(1)办理渠道: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贵州政务服务网。
(2)申请材料:多子女家庭的,需提供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2.柜面办理
(1)办理渠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
(2)申请材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进行委托授权的,无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多子女家庭的,还需提供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四、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
多子女家庭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其中,有离异婚史的,按抚养权核定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数量。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境内相关铁路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