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包含哪些人?
答:父母的范围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父母投靠子女办理条件:
市外户籍居民,可申请投靠东莞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入户;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户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其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都要迁移到我市或父母一方户口要迁移到我市另一方户口不与该生户口在同一地市的,也可随父母户口一同迁移,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须为本省生源。
相关提示
(一)经受理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二)《准予迁入证明》的有效期为:40天(自然日),《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30天(自然日)。
(三)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四)父母的范围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五)对原持有我市居住证或在我市有居住登记的,入户我市后,应进行注销居住登记。
(六)房屋未确定村(社区)管理的,不予办理户口迁入该房屋,但可先迁入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待房产确定村(村区)管理后再迁入该房屋。
(七)入户房屋地址不属“二标四实”标准地址的,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八)岳父、岳母可以投靠女婿、公公婆婆可以投靠儿媳;关系证明包括:被投靠人的结婚证,以及能证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配偶间关系的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能反映关系的原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