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要及时填报、确认个税扣除信息: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附加专项扣除信息,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未及时填报当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注意事项:
1.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
2.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