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按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条件
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我市用人单位就业
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参保地均属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符合条件且稳定就业满6个月
注: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社局:0660-3299098
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3828702
市城区人社局:0660-3362283
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3828704
海丰县人社局:0660-6893278
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6600180
陆丰市人社局:0660-8826111
陆丰市就业中心咨询台:0660-8883428
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0660-8123323/8123322
陆河县人社局:0660-5660057
陆河县就业中心咨询台:0660-5662698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委组织部:0660-3438022
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0660-825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