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一)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 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一、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点击查看: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