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及程序
本人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派出所受理。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三、办理流程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行政大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2.进行人像信息、指纹信息采集。
3.证件制作完成后,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四、办理时限 邮政速递7-9个工作日,普通邮寄17个工作日
五、法定周期 60-90自然日
六、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七、办理地点 丹东各区派出所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