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因此,如果员工与原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哪些人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失业保险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