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特点是什么?
1、一是扩大适用主体范围。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延续减免幅度。人民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在50%的幅度内确定减征六税两费;
3、细化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