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地方特产2024-05-28 17:40:14未知

武汉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武汉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保障方式:

  包括公租房实物配租(以下简称实物配租)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中,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也可以自愿选择租赁补贴;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

  无房新就业职工实行阶段性保障,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保障期限自其毕业之日起不超过6年。

  在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阶段性保障,保障方式为发放租赁补贴,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配租时间

  实物配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无房新就业职工承租公租房的租赁期限自其毕业之日起不超过6年。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准予续租。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退出配租房屋。

本文标签: 期限  不超过  住房  家庭  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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