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自然人
二、办理条件
1、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缴存的;
2、公积金贷款须还至当期的;
3、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
4、累计还贷提取额未超过同期偿还贷款本息之和的;
三、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
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办理地址
1、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贸中心B座3楼
2、公交: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材料
身份证(提取申请人及配偶)
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六、办理流程
图源于宁夏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