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优先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主要政策有:
(1)对符合官选取条件的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2)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3)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4)具有全日制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