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引进条件:
本细则所指大学生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来新沂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所指企业须在新沂注册且正常纳税,应属于我市四大主导产业(医药康、先进材料、冶金装备、智能电器)、八条重点产业链(超纤材料、冶金装备、智能电器、通航产业、医药化工、光电显示、新型建材、纺织产业)、集成电路与ICT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领域。
补贴申领条件:
凡连续在我市企业就业、首次在新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均可申请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申报认定,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硕、博),连续五年给予每月950元、13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给予每月500元、8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其中,“985、211、双一流”高校理工类专业对口毕业生,按照上述标准2倍执行;“985、211、双一流"高校非理工类专业毕业生,按上述标准上浮30%执行。
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首次在新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照企业大学生同等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
凡来新沂创业的大学生,所创办企业已经完成工商注册满6个月、正常缴纳社保1人以上(非申报者本人)、经营状况良好的创业大学生(限法定代表人),可按照就业大学生标准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非新沂籍企业大学生自来新当年起,可享受连续5年每年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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