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公寓补贴和生活补贴可以一起领取吗?
不可以。人才公寓房租、免租及轮候补贴政策互不兼得且不与其他住房保障类补贴、生活类补贴等同时享受。其中生活类补贴指的是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以最新通知要求为准)。对获得我市高精尖优才奖励的A、B、C类人才不能继续享受(申请)人才公寓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相关补贴发放:
(1)在我市处于失业状态;
(2)参保状态由市级企业参保变为市级机关事业参保或省级参保;
(3)在我市购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4)在我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类补贴、生活类补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运营机构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1)转租(借)给其他人的;
(2)改变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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