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申请人已婚,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一方申请。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朝阳区行政区域内均无住房且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人在朝阳区就业或为朝阳区户籍人员。其中,“在朝阳区就业”认定标准为申请人在北京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区为朝阳区,且于2023年2月当月缴费成功。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9日10:00--2023年4月25日16:00
(三)登记方式
申请人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中心APP(APP下载及操作方式见附件2、附件3)进行登记。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之后不再接受新登记。在登记期间,若申请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在登记截止前及时进行系统变更。在登记期结束后,所有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四)登记材料
申请人在进行登记时,需提供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仅朝阳区户籍申请人提供,包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3.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网站查询截图,缴费起止年月为2023年2月-2023年2月。(非朝阳区户籍家庭提供)
(五)登记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请申请家庭认真阅读《网申填报注意事项》(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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