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济适用房2023政策
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有需要的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
▶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年满35周岁;
(二)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
(三)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五)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符合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政策来源:2020年8月2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锡政规〔2020〕1号),《暂行办法》规定,从文件发布之日即2020年8月22日起施行,并明确《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锡政发〔2008〕84号)《无锡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试行办法》(锡政办发〔2008〕84号)同步废止,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