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从事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政策
1、享受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2、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3、申报条件:
在市区初次创办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补贴期间企业需正常经营。
4、申报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地方特产2024-06-18 00:32:06未知
金华从事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政策
1、享受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2、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3、申报条件:
在市区初次创办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补贴期间企业需正常经营。
4、申报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