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补贴标准、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
1.补贴条件:
(1)持失业登记证明,并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请咨询高碑店市就业服务中心)。
(2)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4)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2.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补贴(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
3.补贴期限:3年
(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补贴条件:
(1)持失业登记证明。
(2)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三分之二补贴(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