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的用处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以下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以下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5、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