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柯桥区卫健单位事业编招聘报名信息

地方特产2023-04-16 13:09:26佚名

2023绍兴柯桥区卫健单位事业编招聘报名信息

  2023年绍兴柯桥区卫健单位事业编招聘报名如下:

  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5时— 4月23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4日15时— 4月24日16时。

  应聘人员扫码或直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从应聘者栏进入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15时 。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柯桥区钱陶公路2999号)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必须在2023年4月14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或社保证明(附劳动合同)。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柯桥区主动违约的委培生不得报考;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在2023年4月14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考生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确定。

  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16时。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登录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数,紧缺岗位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00544/index.html)、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00635/index.html)网上公布。

  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9日10时—5月 13日9:30时。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分类进行考试: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护理除外)的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形式;招聘职位要求为硕士以下学历的(不包括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资格)采取笔试形式。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分为医学基础综合、护理学2个科目(详见各职位考试科目),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分别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布。

  如因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职位本次公告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考生进行面试。

  2.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及招聘公众号公告通知,登陆柯桥区卫健人事招聘教育培训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测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察

  笔试和专业测试或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实施。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总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均视作放弃。不能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区(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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