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如何补充档案材料?
【回答】
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学位、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政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工资、任免、出国等材料;其他参考材料。
流动人员在人才中心存档期间应将取得的学历材料、职称材料、劳动就业材料、考评材料、党团材料等相关原始材料经形成单位密封后,及时提交人才中心,经工作人员鉴别后补充进其人事档案。
可以查阅自己的档案吗?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