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4.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为陕西省内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实施机关:渭南市民政局
实施机构科室:社会事务科
受理地点:车雷街69号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窗口:社会事务科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913-2931639
所需材料:
1、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该材料为申请人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必备材料) 》》下载样表
2、陕西省居住证 》》下载样表
3、居民身份证 (夫妻双方身份证)
4、配偶死亡证明 (该材料为申请人非首次办理结婚登记(丧偶)的必要材料) 》》下载样表
5、离婚证 (该材料为申请人非首次办理结婚登记(离异)的必要材料)
6、居民户口簿 (夫妻双方户口簿)
7、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 (该材料为申请人非首次办理结婚登记(离异)的必要材料) 》》下载样表
8、军官证(该材料为申请人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