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阳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咸阳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已领取咸阳市城镇低保的家庭,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227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80元,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90元;
3、本市城区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20㎡以下(含20㎡)的住房困难家庭。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税合计不超过6万元;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6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
二、咸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包含进城落户农民、新就业大中专院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其它需要保障人员和家庭)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36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80元,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00元;
中等收入家庭: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4120元,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0元,3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30元;
3、咸阳市城区内无自有性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税合计不超过15万元;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1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
咸阳市住建局联系方式:
电话:029-3357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