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征兵报名优惠政策(汇总)
(1)考学提干、军士选取
选拔军官 ①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 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以选拔为军官。②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生长军官,报考年龄不超过23岁(截至当年1月1日),学制一般为4年。③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选改军士 ①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改为军士。②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③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④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具备任军士条件的,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目前,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正在结合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统筹设计大学生入役、服役、退役政策措施,推动形成高标准征集、高效益使用、高质量 安置的良性循环,下步将有大量的政策红利逐步释放。
(2)就业安置优待
公务员招录 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 “四级联考”,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
事业单位招聘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 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 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就业服务 国家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落户政策 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 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④烈士子女。
(3)复学升学优待
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 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复学转专业 除定向生、委培生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不受专业门槛、成绩、学科限制,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研究生升学政策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专升本 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 (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4)经济补助补偿
津贴费 在部队发放,2年共约2.4万元,艰苦地区和特殊单位另有提高。
退役金 退役时由部队发放,约3万多元。
学费资助 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家庭优待金 由地方政府发放,共发2年,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标准发放(我镇2022年发放标准为28683元/年);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其家庭按不同比例増发一次性优待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由地方政府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根据当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情况发放,标准不低于2.5万元(我镇2022年发放标准为95610元)。
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 在我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 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且服役满2年的,硕(博)士毕业生每人3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5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