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自2023年1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1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50元。
四、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自2023年11月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执行,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退不补。
来源:中国联合航空公司(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