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明确如下:
养老保险:点击查看
失业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0元/月。
医疗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拓展阅读:南京灵活就业参保一定要银行代扣吗
缴费方式由参保人自己选择。已在人社、医保部门正常参保,希望采用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要签订委托银行扣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