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人口”用水认定
5人及5人以上家庭可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人口数以户籍为准。同一家庭成员仅可申请一套房产享受 “一户多人口政策”,不得重复申请。
“一户多人口”用水的申请
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的用户,需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索引页)、房产证或房产证明、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需由户籍其他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牟平区供水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大厅(电话:4339329)办理增量手续。多人口签约登记次月起计算。
温馨提示
1.公租房、廉租房居民用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水政策,应提供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和居民户口薄原件,租房合同中的地址应当与用水地址一致。
2.“一户多人口”用水协议有效期为2年,居民用户应在签约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到供水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一户多人口”用水协议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按“一户多人口”用水政策执行。
3.如用户房产证地址与水费发票地址不一致,需用户提供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提供变更证明 。
房屋转让时阶梯水价基数的核定
实施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因房屋转让(如继承、买卖、赠与等)发生产权变更时,用户应到供水企业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自变更次月起,重新按照年内剩余月份、人口数量、用水量进行各阶梯用水基数与阶梯用量核算。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不改变用水性质)时,阶梯水价分档基数不作重新核定,实施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因房屋出租发生租赁关系时,租赁双方应自行就水量与水价计算及合理分担问题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定。 供水企业将延续年水量累计,不因用户租赁关系的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水量基数。如出租房屋改变用水性质时,需到牟平区供水总公司计量处(电话:4316440)办理变更用水性质的手续。
烟台市牟平区供水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33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