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淄博正高级畜牧师职称评审要求被评审人是山东省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三)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得到大规模应用,并作为主推品种或主推技术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推广;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一、二、三等奖分别为前 12、9、6 位)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以上;或作为前 3 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以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发明专利 1 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审(认)定新品(良)种2 项以上,并推广应用;
5. 在农业技术推广、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农业交流合作、服务基层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发展繁荣、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近 5 年有 3 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6.主持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 项以上,或省级地方标准2 项以上,或市级地方标准 3 项以上;或作为前 3 位主要完成人,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项以上;
7.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 1 项以上,或市(厅)级项目/课题 2 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8.主持撰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理论文章等智库成果公开出版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1 项以上,或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2 项以上并实施推广;
9.主持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 2 部以上;或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3000 字的专业技术论文 1 篇以上。
(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且近 5 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