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人数
围绕第七师胡杨河市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人才需求,计划柔性引进各类紧缺人才75名(具体招募岗位见附件1)。
二、服务期限
在疆工作1个月及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援疆省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兴组织等在职或退休的优秀领导干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及其他领域特殊人才。
一般按照对口支援关系引进,根据实际需要且个人自愿服从调剂的,可引进到非对口支援关系地。符合招募条件的其他省市人才经审核也可作为招募对象。
(二)招募条件
1.招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个人自愿,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一般年龄在65周岁以下;
(4)具有胜任招募岗位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募: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
根据干部人才援疆相关规定,经审核通过的柔性引进人才在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服务性津补贴。
2.每人每季度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3.柔性人才在师市工作期间的食宿由招募单位负责保障,按照每人不低于50万元保额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募程序
1.网上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招募单位进行联系,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见附件1),报名时将招募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募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如有符合招募条件、有意来师市开展智力服务,但无对应招募岗位的专家人才,可与师市党委组织部联系,属急需紧缺专业且符合引进条件的,可由师市党委组织部进行推荐(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2.人选确定。报名人员资格由招募单位初审、招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复审,择优确定引进对象,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由招募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柔性引进协议。
3.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