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双胞胎陪产假15天还是30天?
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故男方的陪产假为15天,生育双胞胎陪产假也是15天。
二胎为双胞胎,如生育第三胎是否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有关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故第一胎生育一孩,第二胎生育双胞胎,第三胎如生育一孩,则第三胎的生育的子女已属第四孩。如一对夫妻(双方初婚)生育第四孩,且不存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要求。
怀孕期间离婚,离婚后生育孩子,是否能享受到八十日的计划生育奖励假?
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女方已怀孕,若在生育前已办理好生育登记(到生育登记办理机构登记时,孩子的父母登记为该离婚夫妻,且在保证栏说明“现孕孩次系二人离婚前怀孕”),则女方在离婚后生育的该子女可视为婚内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女方分娩后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奖励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