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越城区教师编招聘公告(绍兴越城区教师招聘2021)

地方特产2024-01-23 00:22:44未知

2024年绍兴越城区教师编招聘公告(绍兴越城区教师招聘2021)

  2024绍兴越城区教师编招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数量及岗位

  (一)初中岗位

  选聘学校: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镜湖校区),绍兴市元培中学教育集团(镜湖校区(筹),高铁北站前),绍兴市建功中学教育集团(迪荡校区)。

  选聘数量及学科:学科名优教师3名;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学科不限,其余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

  (二)小学岗位

  选聘学校:绍兴市鲁迅小学教育集团(文源校区),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梅山校区),绍兴市塔山小学教育集团,绍兴市柯灵小学教育集团,绍兴市袍江小学教育集团,站前小学(筹)、湖东小学(筹)。

  选聘数量及学科:学科名优教师7名,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学科不限,其余为语文、数学。

  (三)说明

  以上选聘学校均为越城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次选聘人员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师德优秀,治学严谨,依法执教、科学育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入编从教满5年,且目前直接从事与应聘岗位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或属于E类人才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或属于C类及以上人才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教改实践能力、班级组织能力和管理艺术,有较强的教学示范、指导和课题研究能力。本人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质课一等奖、教学基本功比武一等奖等学术荣誉,或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类先进荣誉称号。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7:00止。应聘者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https://sxbhxx.wjx.cn/vm/hWlcGFg.aspx# 。

  1.报名表。格式参见附件一

  2.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1)身份证;(2)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初审

  审核网上递交的材料,初步判断是否符合选聘条件,并以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应聘者沟通。

  每个岗位报名数原则上不低于1:3,若应聘人数低于1:3,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三)现场复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全日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

  (四)笔试

  笔试将与现场复审衔接进行。

  笔试不分学科,主要考核教育政策和理论、教改理念和要求、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文化知识等(包括文字书写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按70%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六)体检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当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择岗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体局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参加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的择岗。同一学段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分学段选择学校,每校聘用人员各1名。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2024年8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可按调动或聘用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含试用期),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本次选聘人员的人才待遇政策、人才人事关系调动及人才家属配偶调动等事项,可咨询王老师(0575-88342973)金老师(0575-85512337)。

  (二)本次选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85148703、882623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咨询电话:0575-85512337/88342973(金老师、王老师)

  公告发布地址: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xyc.gov.cn/col/col122944508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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