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要求:
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宽5.3cm*高3.5cm)近6个月内拍摄的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背景色为红色。
办理流程:
1.预约
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粤省事”小程序、12349民政服务热线进行预约。
2.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带齐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4.受理
初审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先补齐证件证明材料,再办理结婚登记。
5.审核
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在《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完成),并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告知单》上签名(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婚姻登记员对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进行审核。
6.发证
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