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办证地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四号楼斜对面出生证办理处(025-52226461)
母亲亲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携带以下材料:
1、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母亲不能来办理,需委托其他人代办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由病房发放的《委托书》需母亲亲自填好及签名。
2、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3、父母双方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4、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阅读:辅食怎么添加
辅食添加注意事项:添加起始时间为生后6个月,起始时间与喂养方式没有明显相关性,与孩子的生长过程,神经系统发育有关。
如果孩子近期出现体重生长偏缓,同时对大人进食出现兴趣,即可考虑添加辅食。家长不要添加过急,以免出现胃肠不适或过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