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指南
1、申请人范围:
此项业务为销户提取,仅允许当事人本人提取。
2、年龄判断:
年龄以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出生日期为准,关于退休提取的年龄限制:男性60岁,女性50岁。
3、代办要求:
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4、账户要求:
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5、材料要求:
提交相关证明的用章应该清晰、完整、无重叠。
6、其他要求: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封存状态才能受理,否则,应和原缴存单位沟通先办理封存手续。
7、此类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否则不允许办理。
1、职工退休证原件(达到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岁,不需提供。);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4、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时无需提供,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提供。)
5、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无需提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粤省事小程序。
①开通自助服务;
②提取申请。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①开通自助服务;
②提取申请;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①开通自助服务;
②提取申请;
③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即时办理审批,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上传到业务系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申请人可到中心各办事处或各归集银行网点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1.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网址:http://dggjj.dg.gov.cn/ywwd/gjywswtyx/index.html)
2.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办事处
办理时间: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和办事处的请参考市民服务中心和办事处的工作时间
注:未达到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需提供职工退休证原件,退休证原件的信息必须与申请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信息一致才能办理,如信息不一致,可由原单位补上情况说明后才能办理。情况说明内容能将相关情况说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