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停供?
(1)微信办理(仅受理已分户的居民用户和公建式公寓用户):微信公众号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2)窗口办理:须携带房主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到我公司各营业收费所窗口办理。
(3)用户申请暂停用热应以整套房屋(产权证为准)提出申请,不得提出局部停供申请。申请暂停用热应当满一个供热用热期。
(4)已分户房屋办理申请停供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0月25日,申请停供的房屋中途不予开通。
(5)未分户房屋办理申请停供截止日期为当年的9月30日。对于具备停供条件的,按政府文件规定,用户需一次性向供热单位交纳拆除、安装供热设施的材料、作业费用。
2、暂停用热的房屋,用户要采取必要的保温、防寒措施,因停热造成室内设施损坏的,由用户负责。
3、在供热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用热。为检验新建房屋供热设施工程质量和供热效果,避免出现房屋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互相推诿责任,用户利益无法保障的问题。供热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个供热用热期,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各收费所营业时间
收费所 | 地址 | 营业时间 |
解放广场收费所 | 成仁街112号 | 2023年10月8日至12月7日 8:30—17:00 |
软件园收费所 | 国际新城小区知心园108号 | |
机场收费所 | 迎客路71号 | |
西南路收费所 (特殊业务办理) | 西南路5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