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依据公安、民政、税务、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反馈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及最低生活保障核查情况,市住房局完成2024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审核共1037户,现将上述1037户承租家庭的继续承租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审核结果
(一)轮候号1等1023户承租家庭,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
(二)轮候号2017等14户承租家庭,经审核因申请家庭收入超过中等偏上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
公示事项
01、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止。
02、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咨询电话:968383
03、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