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产假最新政策: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又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也就是只要在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基本产假为:98天+60天=158天,若每符合一项特殊情况的在158天基础上再增加15天。
政策源文件:公开信件内容页_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l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