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标准
顺产或不满32周早产,一级医疗机构720元、二级医疗机构1040元、三级医疗机构1840元;
剖宫产,一级医疗机构2000元、二级医疗机构2480元、三级医疗机构3280元;
怀孕16周以上或32周以下流产、引产,一级医疗机构560元、二级医疗机构1040元、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
怀孕16周以下流产,一级医疗机构560元、二级医疗机构64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基金支付增加400元。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职工因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劳动暂时中断给予必要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