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殡葬惠民免费政策
根据《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一、惠民殡葬政策的免费对象
(一)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低保对象;
(二)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特困人员;
(三)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
(五)在甘肃省内实施火化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
(六)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到实施火化的低收入群众。
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不得纳入本办法规定的惠民殡葬免费服务范围。
二、惠民殡葬免费项目
(一)普通殡仪车辆接运遗体费用;
(二)殡仪馆3日内遗体暂存(冷柜)费用;
(三)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用;
(四)3年内骨灰寄存费用;
(五)200元以内可降解的骨灰盒或骨灰容器1个。
超出免费项目范围或选择其他殡仪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不在免除之列,应由逝者直系亲属(监护人)或相关机构按规定标准支付。
三、申请方式
办理逝者遗体接运或火化手续前,由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相关证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特殊儿童保障证、遗体捐献证明、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殡仪馆用表)》。
户籍所在地无具有火化功能殡仪馆的,向市级殡仪馆或向市州民政部门指定的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出申请。殡仪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来源:《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https://www.gov.cn/zhengce/2011-09/22/content_57174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