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新市民新青年租房提取公积金约定内容
新市民、青年人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约定提取期限、提取金额、提取日期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自动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
(一)提取期限的约定
新市民、青年人每年可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一次提取申请,职工每次申请的提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青年人申请的提取期限应不超过36周岁的前一个月。提取期限届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继续提出提取申请。
(二)提取金额的约定
新市民、青年人可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内设定每月提取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指单位为职工汇缴提取申请所在月份的上月所发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其中单位未按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单位为职工汇缴最后月份所发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准。同一提取期限内的每月提取金额一经约定不得更改。职工及配偶同时申请提取的,按照不超过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储蓄卡的约定
职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个人银行账户,目前仅支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I类储蓄账户。提取期限内储蓄卡卡号发生变更的,职工需及时申请签约变更。
(四)提取资金的划转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进行提取资金的划转,每次划转提取资金不超过1个月的提取金额,提取资金自动划转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储蓄账户。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当月未足额划转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同一提取期限内其他月份划转。具体的资金划转日期由职工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约定,同一提取期限内的资金划转日期一经约定不得更改。
提取入口: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