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申请养犬登记相关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3,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4,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照片。
镇江市养犬相关常见问题
1,犬只犬龄满九十日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免疫间隔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为犬只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取得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2,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养犬登记;
3,养犬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
4,养犬人、登记的养犬地址发生变更的,养犬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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