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三)在市区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徐州公租房申请对象: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保障标准以下、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
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市区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市区户籍的从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有稳定职业,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手续完备,但不具有市区户籍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