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登记所需材料
1、一胎生育登记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件、结婚证
2、二胎生育登记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件、结婚证
一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三胎生育登记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件、结婚证
夫妻双方、一、二胎子女户口本、一、二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若婚姻状况为“再婚”,需要提供本人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收养子女,需提供子女收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再婚前生育子女且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注销独生子女证。
二、办理地点
可以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
本文内容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
(http://sxwjw.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zcwj/wjwwj/202212/t20221205_2267627.html)